印尼进口手提电话 笔记本电脑和台式电脑限制通知
印尼进口手提电话 笔记本电脑和台式电脑限制通知
印度尼西亚贸易部最近颁布了82/M-DAG/PER/12/2012法规,对手提电话,手提电脑和台式电脑的进口和经销进行了新的规定。
此项新法规规定只有持有贸易部颁发的特别许可证,并且与至少3家本地经销商合作的注册进口商才能进口手提电话,手提电脑和台式电脑。严禁私人进口手提电话,手提电脑及台式电脑。不能提供特别许可证将导致货件退还。进口商必须持有以下相关文件,以获取手提电话,手提电脑和台式电脑进口商注册号码:
进口商识别号码(API),海关识别号码,和电子产品及其零配件的特别进口商识别号码;
与至少三家经销商的合作协议证明;
手提电话,手提电脑和台式电脑进口商的从业经验证明;
手提电话,手提电脑和台式电脑经销商至少三年从业经验的证明文件;而且,
手提电话,手提电脑和台式电脑进口商注册号码有效期只有两年。
进口商必须持有以下证明文件,以获取手提电话,手提电脑和台式电脑进口协议:
手提电话,手提电脑和台式电脑进口商注册号;
由印度尼西亚贸易部出具的进口商品识别商标;
由印度尼西亚通信和信息部出具的电信设施和装备有效证书;
印尼语标签纸;
由当地公正处和商务外交官确认的外国委托人任命书证明;
一年内进口商品的计划;以及,
外国委托人确认一年计划的声明。
其他关键要点:
·进口手提电话,手提电脑和台式电脑只能通过经销商经销,不可直接与消费者或零售商交易。
·此项法规同样适用于运送至自由贸易区和免税港的手提电话,手提电脑以及台式电脑。
·所有手提电话,手提电脑和台式电脑的进口活动将由原产国鉴定人核实。鉴定人必须拥有至少五年进口经验并且在海外有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和网络。
·手提电话,手提电脑和台式电脑注册进口商必须提交月度报告。
·若有两次未提交月度报告或半年内没有进口手提电话,手提电脑或台式电脑,许可证将被撤销。
为了避免收件人因没有进口资格造成清关不成功,退件,销毁等后果将会由发件人承担,凡需要发往印尼的手提电话,手提电脑和台式电脑等货物均需要发件人本人承诺确认收件人有进口资格才能发送,如有不便请见谅。